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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汇编 | 关于2016年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2017年经费审查工作意见

2017-01-16 扬州市总工会


关于2016年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2017年经费审查工作意见


——在扬州市总工会六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报告

 

陈维权

(2017年1月13 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扬州市总工会六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市总工会六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报告2016年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2017年经费审查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一、对市总本级2015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的审查审计监督


市总经审会先后组织召开全体经审委员会议,审查并通过了“关于市总工会本级2015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和2016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的报告”及“关于市总工会本级2016年上半年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关于市总工会本级2015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市总本级2015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总收入完成预算117.33%,比上年增长47.53%;总支出完成预算95.10 %。委员们认为,市总工会能较严格地按年初省总批复的预算执行,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在收入方面,积极争取上级工会和地方财政支持,取得明显成效。在拨缴经费收入方面,采取积极措施,扎实推进委托地税代收,开展“三查一补”工作,本级拨缴经费收入完成本项年度预算的106.01%,同比增幅达11.31 %,为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在经费支出方面,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全年用于开展职工活动、困难职工帮扶慰问、补助下级支出3156.58万元,占总支出的45.30%,加大了送温暖、金秋助学、困难职工救助和对下级工会的补助力度。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都有较好的控制,会议费同比下降了28.63%,公务接待费下降了40.82%,经费支出结构比较合理,保证了工会重点工作的需要。

关于市总本级2016年度经费收支预算(草案)。委员们认为,市总2016年经费预算总的安排是积极科学、稳妥合理的,能认真贯彻执行《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民主管财、有效用财原则,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和财政统一划拨,做好自主收缴经费工作。收入预算能打足算准,拨缴经费收入按一定增长幅度(4%)编列预算;支出预算能根据2016年市总主要工作任务及重大活动安排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大力压缩会议费、接待费,节约行政支出。同时,委员们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按规定编制一定数额的预备金,用于保障年初不可预见项目的支出。

关于市总本级2016年上半年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总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51.94%,其中:拨缴经费收入完成预算45.17 %,比上年同期增长8.83%。总支出完成年度预算35.29%。委员们认为,2016年上半年市总工会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财务部能狠抓收入,努力克服一些大企业严重亏损、工资总额下降不利因素,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三查一补”活动,加大经费收缴力度,经费收入基本实现了时间和任务“双过半”,并保持稳步增长,为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二、2016年经审工作情况


2016年,全市工会经审工作在市总工会党组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工会经审会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总工会六届八次全委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不断进取。认真履行经费审查监督职责,不断加大审查审计力度,积极协助工会财务部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资产规范运作。努力推进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审查审计的质量和效能,在促进工会科学、民主理财和廉政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认真贯彻执行全总经审会下发的《工会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等8个文件,进一步明确经审工作的职责范围,规范审查审计程序和经审干部的工作行为,完善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了工会经审工作的正常开展。认真落实《江苏省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台账化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经审台账化管理工作。根据市总制定的《县级和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围绕经审“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经费审计”等方面,通过会议交流、台账观摩、集中检查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县(市、区)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评比活动,加大考核力度,切实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二)经费审查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市总工会经审会坚持“审帮促”,以“帮”为主的原则,加大工会经费的实务审计力度,积极推行下审一级经审财务联审联查制度。完成对市总工会本级2015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即“同级审计”);完成对市总6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协会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完成对3个县级、功能区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完成对30家基层工会2015年度经费收支情况审查审计;并对市总本级2015年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第十二期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7个县(市、区)工会2015年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共提出审计意见 98条,按照审、帮、促、改的原则和督促整改规定,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认真帮助被审计单位整章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全市工会财务管理整体上水平。

(三)经审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坚持“哪里组建了工会,哪里就要建立经审组织,经审工作就开展到哪里”的原则,加大工会经审组织组建力度,巩固和壮大工会经审组织。工作中,一方面广泛宣传,深入有关单位宣传《工会法》、《工会章程》以及上级有关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意见和要求,宣传经审组织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提高对组建经审组织的认识。另一方面始终积极配合工会组建工作,对全市工会组织建立工会经审会的情况,作为各级工会经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定期进行督查,要求所有新建工会都要在考察、选举、报批工会委员会时,同时考察、选举、报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确保工会建到哪里,经审组织就覆盖到哪里,经审会的组建率、改选率均保持100%,2016年全市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增加了719家,为工会经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四)指导和服务基层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当前工会经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省总、市总关于经审工作的有关调研课题,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加大调研力度,形成了一些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调研文章。全年共收到38篇理论研讨文章,上报省总工会26条经审信息,已在《江苏工会经审信息》《扬州工运》刊用18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贯彻落实全总《全国工会经审干部2014-2018年教育培训规划》,承办全省县以上工会经审干部培训班。县(市、区)、基层工会通过举办专业知识培训、以会代训、边审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培训各级工会经审干部280人次,努力提高经审干部的业务理论水平。三是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召开全市工会经审工作会议,现场学习各单位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上报材料,交流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观摩经审考核台账,进行分析点评,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督促各单位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认真落实和完善。四是举办知识竞赛。为普及工会经审知识,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好《审计法》《工会会计制度》《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市各级工会开展了经审知识竞赛活动,共有1830家单位、6058名工会经审干部参加竞赛。

一年来,经过各级工会经审组织的共同努力,市总经审会较好地完成了全会各项经审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绩,在全省经费审查工作考核中被评为特等奖。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工会经审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单位经审专业人员配备还没有到位;审计力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乡镇(街道)、园区、基层工会尤其是非公企业工会经审工作比较薄弱;审计整改落实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7年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意见


2017年,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总六届九次全委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纪律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服务工作理念,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实现审查审计监督全覆盖,切实提高审查审计监督质量和成效,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中更好地发挥经审组织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一、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经审工作正确方向

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依法治会的客观要求,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工会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措施。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经审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制度上保证、工作上支持,充分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工作全局中的监督保障作用。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经审干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把服务工会工作、服务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主动适应新常态下工会经审工作的新特点,进一步明确加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工会经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注重从机制和制度层面促进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资产,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为推动工运事业健康发展,为营造工会系统风清气正、为民务实的政治生态保驾护航、彰显作为。

    二、突出审计重点,不断增强审查审计监督实效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突出审计重点,增强审计实效。要强化法律法规在工作中的落实,尤其是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三公”经费使用等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落实,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要切实加强预决算审查审计,密切关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环节,推动工会资金合理配置、科学使用和厉行节约。要加强专项资金审查审计监督,扎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慰问、劳模补助等专项资金审计,大胆揭示和反映挤占挪用、发放不实、管理不善问题。要强化对工会资产的审查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会资产管理、使用、租赁、处置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促进工会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程跟踪审计,促进建设资金使用合法、安全、有效。要完善审计回访、审计整改督查、审计成果运用等制度,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经审工作整体水平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立足工会经审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工会经审工作整体水平。要积极推进审计理念创新,将绩效理念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以资金使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为着眼点开展审查审计,对工会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做出评价。要积极推进审计管理创新,按照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科学制定审计计划,明确落实审计责任,加强审计流程管理。要积极推进审计技术创新,在稳步推进互联网应用、联网审计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经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要积极推进审计方式创新,通过联审、送达审、集中审、委托审、延伸审、聘请特邀审计员等方式,加强审计力量,提升审计公信力。 

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经审组织的活力和能力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对经审组织建设、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和工作保障等方面的规定,加强经审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经审组织的活力和能力。坚持经审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组建的原则,以县(区)及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建设为重点,不断扩大经审组织覆盖面。要配齐配强经审干部,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二。要加强经审干部培训工作,确保新任经审干部上岗一年内必须进行岗位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按照“三严三实”去除“四化”要求,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强化审计指导和服务,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增强经审干部队伍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经审工作责任重大、任重道远。让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依法履职、勇于担当,在改革创新中实现扬州工会经审工作的新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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